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经本人申请,符合天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博士学位。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管理学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综合化学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场拷贝考生的PPT汇报材料。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基础有机化学实验教程》(第四版),唐向阳,余莉萍等编,科学出版社。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费及奖助体系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21年开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张贴照片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毕业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