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①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多加4个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的加分。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以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的加分。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以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以上加分名单,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4)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多加4个。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多加4个。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加分项目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③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⑤学业水平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

⑤学业水平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凡加分考生

⑤学业水平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凡加分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凡加分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