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学院拟录取公示后,报省招办正式录取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正式录取报批的主要依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安排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第二十七条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服务地方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十八条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1.学校与合作企(行)业联合招生,共同完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2.校企双方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施校企共同管理与学业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获全日制文凭。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录取专业为我校三二分段对接的试点专业,并在该专业就读;2.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所在高中相关老师咨询);

第三十二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2.报考现代学

(三)非在岗企业员工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安排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所在学校相关老师咨询);

(三)被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皮具设计技术专业报到后第一学期内)。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

(三)被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除“准学徒制”外,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

第三十三条被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学院拟录取公示后,报省招办正式录取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正式录取报批的主要依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三)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