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015年4月2日~4月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参加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相关规定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2、按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全省对口高职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严禁在入学报到期间更改专业。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7)2015年4月16日~4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备注:备注:1、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2、艺术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报考相应的专业。

2、每位考生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配专业志愿。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