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国标代码:13121在陕招生代码:8034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学院网址:http://www.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6.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50分。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规划(时间4-6分钟、脱稿)。考生体检标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录取规则

第七章录取规则综合评价标准1.普通高中生:已申请注册入学报名的考生,需应参加面试(见日程安排)。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100分制)=高中学业水平成绩(6科共3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18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50分)+奖励加分(2分)。依据计划、专业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2.“三校生”:已申请注册入学报名的考生,需参加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2、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由学校酌情分配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各自录取计划数。

1.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