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4)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5、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4)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7)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地址: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邮政编码:644003招生咨询电话:0831-、纪检监督电话:0831-传真:0831-学院网址:http://www.;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宜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