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凡当年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3.综合素质测试: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测试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公共技能。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礼仪等基本素质。公共技能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2)考生可展示获奖证书及材料,如: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2014年4月8日至1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面试、技能测试、特长测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以省考试院、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特长类招生计划特长类别科类计划备注美术文理艺体对口兼收10器乐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声乐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舞蹈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田径文理艺体对口兼收5合计30注:1、特长类考生录取后,可选择学院当年招生的专业就读;

(3)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所填报项目进行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凭相关证明材料、作品参加测试;乐器特长考生须自带乐器。

(1)报考特长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特长测试,方可取得特长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