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印章,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录取考生预留接收通知书通讯地址。

第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总200名)1.普通高中毕业生48名;2.中职毕业生152名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护理三年826执行2014年物价审核部门颁布的标准助产三年825医学影像技术三年825药学三年825中药三年825医学检验技术三年826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黔招委[2011]3号)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

5.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