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复试日程1.3月23日在校区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工作的标准、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各学院(部)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确保通知到位。对于部分路途遥远的考生应尽可能通过电话通知,并做好电话记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规定已完成复试。2.报到时间:2014年3月27日13:30-16:00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学校北门)407房间乘车路线:在大连火车站前右侧大连商场五金交电前乘坐901路、23路公共汽车到大连理工大学站下车(食宿自理)。报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页A4纸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思想品德与人文素养等方面。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综合面试成绩确定办法: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根据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分。

(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确定,对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单科外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单科政治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取。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到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考生在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各学院(部)负责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我校区尚有部分专业上线生源不足,需进行校内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4.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2.报到时缴纳复试费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考生需对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学历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携带证明材料务必到研招办进行更正。考生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需修改,请于5月底―6月初注意查看研招办网站通知,到管理系统进行修改。

4.心理测试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地点:综合楼411心理测试分数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6、盘锦校区研究生复试说明会时间:2014年3月28日20:30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学校北门)201房间

十、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各学院(部)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学校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2.实行复议制度。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区招生工作组及各学院(部)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

八、学制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