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艺术设计专业的第四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8:30—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12月25日上午8:30—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自主选拔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

第四章专业录取要求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方向)、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第十二条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方向)、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方向)、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原航运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