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五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300人(实施“学考+网测”考试形式)。招生模式招生对象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制考生属性备注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建筑工程技术603理科类模具设计与制造603文科类、理科类兼招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603文科类、理科类兼招计算机应用技术603文科类、理科类兼招电子商务603文科类、理科类兼招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咨询部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668-、、、传 真:0668-电子邮箱:mzyzj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ebsites.:808/zsw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668-、传真:0668-电子邮箱:mzyzj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templet/zsw/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本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联系人:卢志杰监督电话:0668-传真:0668-电子邮箱:mzyjjjc@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邮政编码:525000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本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668-、传真:0668-电子邮箱:mzyzjb@学校网址:http://www.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templet/zsw/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