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连续9年在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在US News 2019全球好大学榜单中,位居内地86位,全国师范院校第7位。学校现有19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一级学科博士点数并列浙江省属高校第一。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5000余人,研究生58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3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学校现有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科4个,浙江省一流学科20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9〕6号)的精神,为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学测”考试,语文、数学、英文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及以上且部分专业数学达到均标或前标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单科要求详见下表);
 
我校台湾地区免试生招收专业及单科要求  
 
 
  
   所属院系  | 
   招生专业名称  | 
   单科要求  |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电子商务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会计学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工商管理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旅游管理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金融学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法政学院  | 
   法学  | 
   
  | 
  
  
   社会工作  | 
   
  | 
  
  
   行政管理  |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  |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  | 
   
  | 
  
  
   特殊教育(师范)  |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 
  
  
   历史学(师范)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  | 
   
  | 
  
  
   翻译  | 
   
  | 
  
  
   日语  | 
   
  | 
  
  
   法语  |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数学学测前标及以上  |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及其应用)  | 
   数学学测前标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软件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网络工程(网络安全)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物理学(师范)  | 
   数学学测前标及以上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电子信息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通信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化学(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生物科学(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科学教育(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应用化学(制药)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生物技术(制药)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师范)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工学院  | 
   工业设计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数学学测前标及以上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  | 
   数学学测前标及以上  | 
  
  
   交通运输(现代轨道与智慧交通)  | 
   数学学测均标及以上  |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 | 
  
 
 
注:招生名额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若考生所申请的专业当年停招,在申请人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结合本人意愿,学校可安排到其它专业就读。
 
3.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二、报名时间
 
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提供相应科目的成绩、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盖章,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我校收到材料的邮戳为准)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请注明“2019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电子邮箱:zsb@***,邮件主题命名为“2019年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姓名”。所有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新生入学复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的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后电话通知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cn/)公布审核结果。
 
2.面试形式和时间:视情况进行网络远端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经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考生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
 
七、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卢老师(招生办)
 
咨询电话:86-579-82282245(招生办)
 
邮箱:zsb@***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n/
 
邮政编码:321004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doc
 
 
 
 
 
 
 
 
 
	原标题: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